经管学院党委开展专题学习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要求

作者: 江莹   审核人: 卜树春   信息来源: 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10-19

10月19日,经管学院党委在仁和楼B202会议室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学习和落实“盐工委组〔2021〕25号”《基层建工作要点与要求》。院党委书记卜树春主持,党委委员、院长赵永亮,党委副书记周旺基,党委委员、副院长张登兵、潘坤友、李争光参加学习。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一要严格按照中组部要求,规范执行党组织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两个议事规则。二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执行“党员活动日”、“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三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落实好党员教育培训制度,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党员不少于32学时。四要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提质增效,做好样标杆院系和样板党支部培育。五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扎实推进教师党员先锋工程、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质量关,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六要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七要履行党建工作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各类资源下沉到基层,加强基层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八要做好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