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经管学院党委开展“宪法宣传周”专题学习,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处科级干部、教工第一、第二、第三党支部全体教师党员、专兼职辅导员、各专业系教师参会。
卜树春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内容。他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宪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为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会议要求,全院师生一是要深刻认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我国宪法最显著的特征、最根本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方面、全过程,弘扬宪法精神。二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宪法是具有鲜明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真正意义上人民宪法,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要求,以宪法凝聚共识,团结奋斗力量。要深刻认识我国宪法具有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三是要深刻认识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要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营造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用好宪法的浓厚氛围。各学生班级及团支部要召开一次“学宪法 守宪法 用宪法”主题班会和主题团日活动,引导师生树立宪法信仰,弘扬法治精神,提高法治素养。四是全院教职工要学习知晓《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发挥高校教师文明示范先进群体的带头示范和潜移默化的正向作用。
会后,三个教工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全省第六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