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我校2018年春学期教学基本能力培训工作定于第3周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7年新进校的专任教师、辅导员、实验岗教师等(具体名单及分组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培训时间:2018年春学期3-12周;
考核时间:第13周。
三、培训内容及组织形式
本次培训分课程模块和实践训练两部分(具体安排见附件2),课程模块包括师德师风、教学基本技能、信息技术、教学研究、职业生涯、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示范课等,由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组织,聘请校内外专家以集中上课的方式完成。
实践训练是指教学基本技能的训练,贯穿整个培训过程,以下列两种形式开展:
一是参训教师在教学单位申请助教和课程观摩(含在线课程观摩),在专业系和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逐步掌握教学基本技能。申请助教和课程观摩的教师要填写“教师担任助教工作申请表”(见附件3),认真完成助教和观摩课程的任务,并按要求填写《教学实践训练记载薄》。“教师担任助教工作申请表”请于3月10日前交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审核。
二是参训教师以小组为单位不定期开展题为“教学初体验”的微教学活动,在实践中提升教学基本能力。参加微教学活动时,每位教师要结合自己的专业选择15分钟的课程内容,围绕该内容撰写课程教案、制作课程PPT,在小组范围内试讲、研讨。每次试讲过程自行录制成微课视频,作为培训考核材料交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
四、培训要求
1.考勤。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对集中培训环节实行签到考勤制度,无故缺席培训者不予参加考核。
2.成果要求。
(1)每个培训课程模块结束后,参训教师要完成不少于200字的听课心得,以电子稿的形式交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
(2)实践训练结束后,参训教师填写《教学实践训练记载薄》,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后交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
(3)培训期间,按时完成小组试讲视频2次;培训结束,提交“教学初体验”活动中完成的课程教案、PPT。
(4)针对一年来的培训,完成培训总结(不少于1000字)。
五、培训考核
教学基本能力培训考核合格是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和校内开课试讲的基本条件。培训考核包括:
1.培训过程表现。由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根据参训教师上课出勤情况、参加小组活动情况等综合评定。
2.材料评价。考核材料包括15分钟课程教案、15分钟课程PPT、15分钟微课视频、教学实践训练薄和培训总结,由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阅。
考核不合格者,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时间在本学期结束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联系人:张余霞;联系电话:88298350。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8年春学期教学基本能力培训人员名单
2. 2018年春学期教学基本能力培训安排表
3. 教师担任助教工作申请表
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
二○一八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