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经济管理学院2018级工商管理大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盐工经管〔2019〕10号)”要求,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进行学生专业分流(成绩公布在北校区图书馆四楼经管学院公告栏),分流结果经管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9月1日—9月7日。如学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向经管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咨询。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确定最后专业分流结果,学生按最终的专业分流结果组班上课。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设在南校区仁和楼B309经管学院教务科,电话:88168970。
附件:经管学院2018级工商管理大类专业分流名单
经济管理学院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