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经济管理学院在仁和楼B202会议室举办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专题学习会,学院全体研究生导师参加会议,院领导赵永亮、张登兵、李争光出席,院党委书记卜树春主持。
会议学习重温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江苏省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试行)》《江苏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结合典型案例开展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警示教育。结合三个文件精神、警示案例和学院研究生指导情况,卜树春列出严格禁止的9项负面清单,包括严禁导师在学生没有实际参与的情况下,将个人成果或者他人成果冠以学生名义发表、参加竞赛、申请奖项、申报课题等,严禁导师以抄袭剽窃、篡改侵吞等方式,将学生的学术成果据为已有或为已所用等。他表示,新任研究生导师可能多少会有一点担心,担心指导的好不好、担心学生满意不满意、担心学生能不能按期毕业,这种担心说明导师们对教育工作有担当之责、对学生有仁爱之心。如何将这份担当之责、仁爱之心更好地结合到具体的课程讲授和指导工作当中去,就要把教育部“十项准则”和江苏省“十不准”作为从事高等教育工作、开展研究生指导工作的底线和红线,坚决贯彻落实师德师风是评价高校教师的第一标准要求,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把知识传授与课程思政结合好、实践好,争做“四有”好导师。
院长赵永亮要求全院研究生导师继续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十不准”要求,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注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加强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真正担负起立德树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和建设者的职责使命。
副院长李争光从研究生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加强研究生导师协同育人力度、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等注意事项进行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