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院举办意识形态教育学习会

作者: 江莹   审核人: 卜树春   信息来源: 原创    发布时间: 2019-05-16

为持续抓牢抓实意识形态教育,结合“510思廉月”活动要求,5月15日下午,经管学院在仁和楼B406会议室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暨意识形态教育学习会,学院党委书记卜树春领学。

卜树春结合现实案例和问题隐患开展意识形态学习教育,领学和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他提醒大家警钟长鸣,严守师德、端正师风、为人师表,莫因一时疏忽而放松警惕,时刻警醒自己远离酒驾醉驾、散布谣言、不文明旅游、非法安排电网、损毁公共设施、侮辱诽谤、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煽动民族歧视等违法行为,严禁扰乱教学科研秩序的违法行为。全体党员干部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全体教职工要增强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责任感,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制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提升主动性和自觉性。卜树春要求全院教师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谨言慎行,守好课堂和教室。他强调,一是培训机构不允许擅自进入课堂进行招生宣讲;二是教师要管住嘴巴、管住言论;三是坚持各类讲座、报告报审制度,谁主办谁负责,要安派专人全程随听,发现问题立即叫停;四是人才引进工作政治把关不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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